鄂尔多斯合同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904778729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

先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打印出来能修改吗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来源:鄂尔多斯合同律师
[导读]:  温璐清律师,鄂尔多斯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温璐清律师,鄂尔多斯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先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有没有关键是要看符不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如果合同构成要件有一个是有瑕疵的都会影响效力。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先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先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1、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2、原则上,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协议内容确定,一般以在后合同约定为准。

  3、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如果两份合同存在冲突点,那么一般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

  

合同打印出来能修改吗

  一般来说,合同订立的时候都是一种书面的方式,通过书面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书面的合同需要讲合同打印出来,那么合同打印出来了还能修改吗答案是可以修改的,只要双方没有签字。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合同打印出来能修改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合同打印出来能修改吗

  没签字和盖公章的合同,可以从新打印。否则,需要双方意见一致才能变更合同。如果是在原合同上修改,有修改的地方必须加盖合同所有方的印章或者手印。如果是操作类的合同内容可以写到补充协议之中。

  已签订的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仍可以就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添加或减少都行,一般有两种方式:或者是双方就协商一致的变更内容单独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者是双方将协商一致的变更内容直接添注在原合同文本空白处且同时加盖双方印章。这两种方式的变更都是有效的。

  二、修改需要什么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

  3、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

  三、合同成立的作用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和缔约过失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只能属于缔约过失。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

  

Copyright © 2008-2020

鄂尔多斯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